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 輔導工作計畫暨本縣 111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 計畫辦理。 |
二、 | 旨案內容摘述如下: |
(一) | 參賽資格:縣內各國中小學校之現職正式、代理及實習教師及大專院校學生。 |
(二) | 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止。 |
(三) | 送件方式:親送(於上班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間)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收件地址:花蓮縣立南平中學(地址:花蓮縣鳳林鎮南平 里八德路 62 號)教導處學務組長收。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本縣南平中學學務組長( 03 ) 8772586 轉 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