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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林文貞 - 教務 | 2021-09-13 | 點閱數: 69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4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48980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14010 號辦理。
二、 為強化教育人員對「保護海洋」主題之認識,鼓勵教師將海洋教育融入於課程教學實施,並彙集海洋教育優質教學範例,提供全國教師實施海洋教育課程教學參考,藉以提升學生之海洋教育素養,辦理「110 年度海洋教育『保護海洋』教案徵選」活動。
三、 前揭教案徵選辦法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 徵選對象:現任職於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兒園之合格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之師資生),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含代理人員),可採個人或小組報名,小組以三人為限。
(二) 徵選組別: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各組以該教育階段之學生為教案活動實施對象)。
(三) 時間:至 110 年 9 月 22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四) 教案內容:不限科目、領域,徵選教案內容以「保護海洋」為主軸。配合國際海洋教育政策發展及呼應十二年國教課綱之精神,本次教案徵選著重培養學生海洋教育素養,使學生瞭解「我怎麼影響海洋」及「海洋怎麼影響我」,爰教案徵選主題聚焦於「我不傷害海洋」(重點在回歸自己的行動,例如:我的減塑行動、我的淨灘行動等)及「海洋不傷害我」(重點在理解海洋的特質,及對應自己與海洋的互動行為,例如:認識潮間帶觀察生物的時間與方法、認識如何因應離岸流等)並進行課程設計,以 1 至 4 節課設計教學內容,於課堂上實際教學後提出修正建議與教學省思。
(五) 收件方式:以郵寄報名,請送交教案紙本正本(含實施辦法之附件 1 至 3 )與光碟 1 份,信封請貼上教案徵選專用封面(如實施辦法之附件 4 )郵寄至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收。
四、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林佩貞小姐,( 02 ) 2462-2192 轉 1247 。
五、 檢附教案徵選辦法及相關附件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