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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09 年 8 月 27 日進修字第 1090500225 號函辦理。 |
| 二、 | 招生對象:大學學歷以上,具有教育部認可之閩南語中級以上相關語言能力證明,並最近 5 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6 學期且現職之本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本專班招生對象之年資採計,除於中等學校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計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 |
| 三、 | 授課期程: 109 年 11 月至 111 年 8 月,共分六階段上課。 |
| 四、 | 招生人數:招收 40 名。 |
| 六、 | 相關說明詳如附件或逕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網站(http://cee.ncue.edu.tw/news_detail.php?sn=224 查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