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時間: 108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16 時 30 分。 |
(二) |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綜合大樓 509 國際會議廳(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位置圖及交通資訊請參閱附件)。 |
三、 | 報名事項: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 2602553),以利核發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登錄研習時數 5.5 小時,報名期限至 108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止。 |
四、 | 參加人員: |
(一) | 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國中、國小召集校長、輔導員及相關人員等至少派兩名參加。 |
(二) | 對人權教育有興趣之國中小學教師。 |
五、 | 請准予貴屬「人權教育輔導團」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相關經費由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差旅費及代課費請分別檢附下列資料,於工作坊課程結束後 2 週內報府: |
(一) | 差旅費: 1.出差報告單 2.出差報告表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
(二) | 代課費: 1.月報表 2.印領清冊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
(三) | 若同時請領代課費及差旅費,請檢附 2 份核定函及收款收據。 |
六、 | 非人權教育輔導團之參加人員,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假,課務自理。 |
七、 | 檢附「107 學年度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年度研討會實施計畫」1 份,如附件。 |
八、 | 注意事項: |
(一) | 研討會場地無專屬停車場,請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
(二) |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環保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