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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文貞 - 教務 | 2019-03-25 | 點閱數: 540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8 年 3 月 15 日臺中大學師培字第
1081060128 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8 年 3 月 13 日原民教字第
1080013085 號函暨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4 條及原住民族教育
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辦
理。
三、承上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增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
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或研習時數,得採計抵免。
四、課程抵免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 04 月 12 日止,以郵戳為憑,
逾期概不受理申請。
五、申請人請填妥課程抵免申請表,並親筆簽名後,依序將畢
業證書、成績單或完成研習證明及其他佐證資料(按申請抵

免科目填寫順序排序)於左上角裝訂整齊,以 A4 信封掛號郵
寄至『40306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教師教育研究中心收』,信封封面請註記「申請原住民族
教育師資課程抵免」。
六、檢附 108 年課程抵免申請資料一份,請欲申請抵免之教師務
必詳閱申請規定後,再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