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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鄭浩志 - 教務 | 2017-06-30 | 點閱數: 666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 106 年 6 月 7 日府教社字第 1060581041 號函辦理。
二、 旨揭第一階段命題內容為「閩南語、客家語演說項目」之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教育校院組;「原住民族語演說項目」之教師組、社會組;「國語朗讀項目」之高中組及教育校院組,先予敘明。
三、 上開命題內容可至中華民國 106 年度全國語文競賽(暫行)網站( http://language106.tn.edu.tw )─競賽內容─競賽題目查詢下載。
四、 請協助轉知所屬,如有修正建議,請各單位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 106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逕教育處終身教育科馬靜敏小姐(專用信箱: sa.min1222@gmail.com),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