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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浩志 - 教務 | 2017-05-19 | 點閱數: 58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2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03450 號函暨本縣 106 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花蓮縣立豐濱國民中學。
四、 研習時間: 106 年 6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8 點 30 分至下午 4 點 10 分。
五、 研習地點:花蓮縣立花崗國中簡報教室(地下一樓,排球場旁)。
六、 參加對象:
(一) 任教國中健康教育課程之所有非健康教育專長教師(含現職教師、代理老師,不含代課及兼課教師)且未參加任一場本府 105 年 8 月 22 、 23 、 24 日辦理之相關研習課程者務必參加。
(二) 近三學年曾(現)任教健康教育課程之非專業合格教師參加培訓, 105 學年度任教健康教育二班以上之教師優先。
(三) 鼓勵對健康教育教學有意願之其他合格教師參與,排除已申請規劃退休之教師。。
七、 報名方式:請於 106 年 6 月 8 日前逕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八、 教育部規定國中擔任健康教育課程之非專長授課教師,完成旨揭研習之人數比率須達 80%以上;爰學校教師參與旨揭研習,將列入教學正常化訪視重點。
九、 請貴校務必依說明六指派教師參加研習,並給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
十、 本案連絡人:健體輔導團行政秘書陳金品老師(電話: 03-8791159 轉 106 )
十一、 檢附「花蓮縣 105 學年度國中任教健康教育課程之非健康教育專長教師參加縣本培訓研習情形調查表」(附件 2 ) 1 份,請貴校自 106 年 6 月 12 日起至 6 月 20 日止填妥調查表核章後,傳真( Fax : 8572660 )或逕寄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許玉純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