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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淑貞 - 教務 | 2017-05-11 | 點閱數: 626

說明:
一、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應
公正執行職務,不得接受任何請託關說,並應拒絕與職務
上有利害關係廠商或業者之餽贈或飲宴招待。
二、本府暨所屬機關同仁本於服務熱忱,提供諮詢、解決問題
,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為應盡職責。因國人好禮成習,爰
重申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遇有與職務上具有利害關
係業者或民眾之邀宴及饋贈,應予婉拒,並適時向政風單
位辦理登錄,以維護自身權益。倘有疑義,請向機關政風
單位或本府政風處洽詢。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已建置「共創
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另有「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數
位課程,請踴躍上網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