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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鄭浩志 - 教務 | 2017-03-16 | 點閱數: 596
一、 依據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106 年 3 月 9 日中一中教字第 1060001985 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公私立國中、高中職自然領域教師。
三、 研習地點:國立花蓮高級中學綜合大樓 3 樓平面會議室。
四、 研習活動之課程材料、膳食經費,由承辦學校依規定編列支應,請貴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遺留課務及交通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支應。
五、 研習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 04-2222608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