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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鄭浩志 - 教務 | 2017-02-23 | 點閱數: 659
一、 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1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60006077C 號函辦理。 二、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 1、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 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 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2、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 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 、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 送表件者。 (二)課程內容─ 1、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電整合與控制(必修 2 學分)。 2、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構與結構(必修 2 學分) 3、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選修 2 學分)。 4、科技與工程概論及教學策略( 6 小時),則融入於必 修及選修等三門課程中。 (三)上課時間:寒假期間於週一至週五,學期間則於週六、 週日上課。 (四)依 104 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中等學校生活科技領證師 資人員所持教師證書類別包含:「生活科技(工藝)」 、「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 專長二者並列」、「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 科技專長」、「生活科技」、「工藝」等,請貴校鼓勵 現行持有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及 儲備教師,報名參加增能學分班,並於修習完成後,可 發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教師證書,俾於 107 年課綱實施就任教職能名實相符。並請貴校核予參加教 師公假,另相關開課資訊請洽該校葉美呂小姐,電話 02 : 77345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