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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鄭浩志 - 教務 | 2016-06-17 | 點閱數: 812
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國 105 年 6 月 14 日教研資字第 1051500500 號函辦理。
二、 研習對象:中小學藝文領域教師,以藝文領域但非表演藝術科之教師優先錄取,每班依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共計正取 50 名,備取 10 名;遇正取人員放棄,隨時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三、 研習期間: 105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至 7 月 8 日(星期五)為期 5 天。
四、 報到時間: 105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9 時 50 分。
五、 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地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 2 號)。該院報到當日備有專車接送,於板橋火車站西出口上午 8 時 50 分準時發車,欲搭乘者請於報名時註明,以利估算搭乘人數。
六、 請參加研習人員至該院網站上報名,該院網址: http://www.naer.edu.tw─點選研習資訊--報名系統--線上服務--線上報名項下進行網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