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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淑貞 - 不分類 | 2016-07-13 | 點閱數: 909

公告事項:

一、特教科身心障礙類--(代理實缺)

     正取第一名 彭家恩

二、錄取人員請於1040714日(星期)上午

    10時至1130分,親自攜帶身分證件及相關

    學經歷正本至本校總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逾

    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事後不

    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