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112 年 11 月 14 日北市稽企甲字第 1123221849B 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參加對象為全國國中、國小學生,辦理期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5 時止至「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兒童網」觀看租稅教育動畫或漫畫,將閱讀情形拍照上傳活動網頁,並正確回答租稅問題,相關獎勵方式詳見原函。 |
三、 | 檢送活動海報及橫幅各 1 份,詳情請參閱網站( https:services.arpa.tpctax.dof.gov.taipei/act/1121earn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