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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鄭浩志 - 不分類 | 2016-11-22 | 點閱數: 460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年 11 月 10 日師大地理字第 1051028170 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國中小輔導員教師專業成長,激發教學實踐的行動力,成立花蓮縣社會領域【備課、觀課、議課】社群工作坊,惠請貴校核予參加工作坊之輔導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調整。
三、 參與者按實際參與研習情形,覈實發給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12 小時。
四、 輔導團出席人員差旅費由 105 年度精進教學品質提升計畫項下支應。代課費由 105 年度各輔導團控管代課鐘點費項下支應。
五、 輔導群委員差旅費由該群經費核支。
六、 本案聯絡人:社會學習領域輔導群助理陳貞卉小姐(02)7734-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