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1 月 10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157644 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國中教師規劃轉化理論於實踐,彰顯學習主體、確保核心素養、導引課程連貫統整、活化教學現場與教學評量,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培養創新教學之思考與技巧,爰辦理旨揭教案徵選活動。 |
三、 | 旨揭徵選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如附件 1 ): |
(一) | 報名資料、組別及參賽人數: |
1、 | 報名資格:國中或完全中學國中部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代理教師或教育實習生 (教育實習生需與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合作參賽)。 |
2、 | 甄選組別:語文(國文科)、語文(英文科)、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及健康與體育領域等 8 組,並新增「跨領域」組別。 |
3、 | 參賽人數:為鼓勵團隊參賽,各組徵選作品每件參與人數需為 3-4 人,以參加 1 件(含)為限,且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
4、 | 活動報名時間及收件地點:自即日起至 106 年 1 月 12 日止,請逕至線上報名網址(http://12years.ncue.edu.tw)報名(操作說明,如附件 2),並依計畫規定備妥參賽資料依限寄至「彰化縣立彰興國中教務處」收(地址: 50058 彰化市埔西街 107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5、 | 評選標準:教學目標明確性、教學設計適切性、教學評量多元化、教學策略有效性及教學媒材與回饋等。 |
(二) | 各組擇優獎勵(入選件數得視收件數量之比例,由評審委員會議決議增減之): |
1、 | 特優:各 3 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功 1 次,每人獎狀 1 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以下同) 1,200 元,最高以 1 萬字計算。 |
2、 | 優選:各 5 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 2 次,每人獎狀 1 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 1,000 元,最高以 1 萬字計算。 |
3、 | 佳作:各 2 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 1 次,每人獎狀 1 張。 |
四、 |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李羽婷老師(聯絡方式: 04-7110743 轉 200 、 204 , email:exgfive@hotmail.com)、徐鈺茹小姐(聯絡方式: 04-7232105 轉 2015 、 email:12year.education@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