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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孫莉琳 - 學輔 | 2019-05-09 | 點閱數: 572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 1080084968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080614 花蓮進階調查人員培訓實施計畫公告。 ( Attach001.doc )

 

主旨: 本府委請嘉里國小辦理「108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請貴校校長、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8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辦理。
二、 依據本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105 年度第 4 次會議決議,請縣內中小學校長(含候用校長)自 106 年起 3 年內(106~108 年)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培訓」,取得本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人才資料庫資格;未來候用校長亦應完成取得人才資料庫資格(本府 106 年 1 月 26 日府教學字第 1060020066 號函諒達)。
三、 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一) 辦理日期: 108 年 6 月 14 、 15 、 16 日(星期五、六、日)。
(二) 辦理地點:本縣新城鄉嘉里國民小學。
(三) 參加對象:依下列順序錄取,名額為 40 名,額滿為止。(完成初階培訓,具有初階培訓證書,不限是否有調查經驗)
1、 本縣所轄學校已參加初階受訓尚未取得進階資格之校長(含候用校長)。
2、 學校無具調查人員資格者(需取得進階資格),務必推派取得初階培訓教師賡續參加進階培訓取得調查人員資格。
3、 本縣所轄學校已參加初階受訓尚未取得進階資格之教職員。
(四) 報名方式:
1、 請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 2626995),並將報名表(如附件 2 )電子檔 E-mail 至 chiahui082333@gmail.com 。
2、 本案聯絡人:黃嘉慧學務組長,電話 03-8266945 分機 102 。
四、 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