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05 年 9 月 12 日臺教資(三)字第 1050109326A 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DOC 學童學習需求,提供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鼓勵大專校院結合學校之行政、資訊、輔導及教學單位資源,強化教學端(大學生)與學習端(國民中小學/DOC 學童)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內容深度與品質,將受理申請 106 年數位學伴計畫之國民中小學/DOC ,以 3 至 9 年級為主要對象。 |
三、 | 申請單位需為實際執行計畫之單位,各縣市所轄之國民中小學或 105 年教育部補助之 DOC ,不接受民間團體或社區以學校名義申請,並請各校/DOC 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數,避免預估人數過多,實際參與上課人數變少,造成資源浪費。計畫執行期程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12 個月(約 2 學期),國民中小學/數位機會中心申請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 105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五)止。 |
四、 | 申請截止後,將由本府初審及教育部複審後通知,預計 106 年 2 月籌備開課。 |
五、 | 106 年度預算案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將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按預算法 54 條之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