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6 年 9 月 4 日廉秘字第 10608006510 號函 辦理。 二、有關採購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其他列有法務部廉政署受 理檢舉管道資訊之文件,請將原檢舉專用信箱「台北郵政 14-153 號信箱」更改為旨揭郵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