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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鄭浩志 - 教務 | 2017-05-25 | 點閱數: 664
一、 依據:本縣 106 年度資訊教育競賽活動計畫。
二、 注意事項:
(一) 科技教育觀摩賽:依照隊伍學齡階段分成國小、國中、高中職、社會組(含大專、教師),競賽類別分為數位科技創客組、 IOT 物聯網組、自走車組、 APP 設計組(高中職、社會組)。倘若因報名組數少於 6 組則採併組評審。參賽作品至少需滿足下列條件:
1、 主要零件必須使用開源硬體及相關模組,如 Arduino 等控制器以及感測或元件。
2、 使用多元素材或環保再利用素材,例如木頭、紙板、 3D 列印件、雷射切割件、環保再利用風扇、馬達…等,但不得使用市售之積木套件類材料,例如各廠牌之塑膠或鋁製積木套件。
3、 國小組必須使用非文字類之圖形化程式語言做互動控制,例如 Scratch 或 Blockly 類積木,國中(含)以上組別則不另限制,倘若國小使用非圖形介面程式語言,則請往國中組以上跨組參賽。
4、 參賽獲獎隊伍需同意於一年內依推廣需求將作品輪流展示於公共展示空間,或受邀配合於重要場合設攤推廣與宣導。
(二) 自走車類競賽無上述限制,隊伍分成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大專組,惟車體大小與重量須符合大會規範,維修區僅能由選手自行維護設備,他人不得進入。
(三) WRO 競賽部分本次花蓮分區賽可採用開放平台,主控制器可以使用非樂高控制器,主題今年以永續觀光、碳平衡、再生能源主題為主。
三、 獎勵:由主辦單位及評審依據報名狀況及比賽實際狀況決定。